關于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再審案件的幾點啟示
作者:再審抗訴團隊
近期,本所再審抗訴團隊辦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經過再審程序,最終為委托人挽回損失200余萬元,取得較好的辦案效果。
1.案情回顧
張某在四年內向王某某分七次轉賬共計410萬元,王某某出具借條三份,載明:借張某現款 50 萬元、50萬元、80萬元,利息2分。
王某某于2019年5月份出具《還款計劃書》一份,載明:借張某現款1000萬元整。分期還款如下等內容。
2019年8月份王某某再出具《還款計劃書》,承諾還款事宜及“如按上述還不清按20%利息收取”等內容。
2.一審情況
張某向S區法院起訴請求:一、判令王某某償還其借款本金 410 萬元;二、依法判令王某某向其支付利息 3214153.97 元,利息計算至清償之日止(暫計算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利息以 410 萬元為本金,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
S區法院審理認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雙方對借貸關系及借款金額 410 萬元無異議,予以確認,故對張某要求王某某償還借款本金 410 萬元的請求予以支持。雙方對利息有爭議,但從張某向法院提交的借條及還款承諾書可看出,雙方對利息的約定為月息2分,張某要求王某某支付截止到 2021 年 11 月 15 日的利息 3214153.97 元,之后的利息以 410 萬元為基數,按年利率 15.4%計算至本金清償之日止的請求,不違反法律規定,經核準,法院予以支持。
S區法院判決:王某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張某借款本金 410 萬元,并支付截止到 2021 年 11 月 15 日的利息 3214153.97 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5.4% 計算至本金實際給付之日止。
3.二審情況
王某某不服一審判決,向H市中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將本案發回重審或改判駁回張某的一審訴訟請求。
二審中,張某補充提交通話錄音,擬證明雙方存在利息約定。王某某對該通話錄音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均不認可。對當事人爭議的三張借條復印件是否經過一審庭審質證的問題,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二審對該證據再次組織了質證,王某某對前述三張借條復印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均不認可。
H市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4.再審情況
王某某不服H市中院判決,向N省高院申請再審,N省高院作出裁定,指令H市中院再審本案。
H市中院再審判決: 一、撤銷本院原判決和S區法院原判決; 二、王某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張某至 2023 年 11 月 15日的借款本金 1903351.22 元、利息 3687362.4 元;并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實際清償之日止利息(以 1903351.22 元為基數,按年利率 15.4%計算利息)。
5.辦案啟示
內蒙古北梁律師事務所受本案原審被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王某某的委托,作為其特別授權代理人,指派律師團隊全程參與了本案訴訟過程。期間,代理人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不放棄每一次機會、不放過每一個細節,在歷經漫長的一審、二審、再審訴訟程序后,最終為委托人挽回經濟損失200余萬元,受到當事人的高度肯定與贊譽?;仡欈k案經歷和體會,主要啟示有:
一是緊緊圍繞爭議焦點進行抗辯,是本案取得突破的關鍵因素。本案其實只是一起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案情并不十分復雜,但關鍵在于原審判決對于借款本息的認定上出現偏差。庭審中代理人發現,張某提供的轉賬記錄和還款計劃書均不能證明案涉借款約定了利息,且其向法庭出示的利息計算明細中包括三種計算標準,但該標準是其依據相關民間借貸法律規定的最高保護上限自行推斷計算出的利息。對此代理人盡管在一審和二審中提出抗辯,認為本金及利息的計算是本案的爭議焦點之一,但均未被重視和采納。為此,代理人在再審中再三強調,原審判決對于借款本息具體數額的認定存在錯誤。后H市中院再審中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張某請求王某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具體數額是否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雖然雙方對借貸關系及借款金額410萬元、已經還款 405 萬元無異議,但原審法院在借款本息具體數額的認定上確實存在一定的錯誤。代理人正是緊緊抓住這一關鍵抗辯到底,從而切住了案件的突破口,最終使本案得以改判。
二是認真核算每筆借款本金及利息,是本案成功改判的主要因素。
本案雙方借貸關系中,由于時間跨度較大,且借款次數及款項往來較為頻繁,致使雙方對本金及利息的計算產生分歧。為此,代理人本著對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嚴謹細致的作風,對雙方每一筆借款本金及利息進行了詳細準確核算,確保借貸事實清楚,借款數額準確,為法院判決提供了準確依據。比如,代理人經核算第一筆借款王某某欠款本金及利息為:2012 年 1 月 9 日,本金 80 萬元,利息:2012 年 1 月 9 日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80 萬元×24%/360×3145 天 =1677333.33 元;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80 萬元 ×15.4%/360×452 天=154684.44 元利息共計:1832017.77 元,本息共計:2632017.77 元。依次類推一直算至第七筆借款,故截止到 2021年 11月15 日,王某某應償還借本金為 1903351.22 元,利息為:3687362.4 元,2021 年 11 月 15 日之后的利息應按照本金1903351.22 元予以計息。對此,再審判決完全采納了代理人的意見。與原判決相比,王某某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少了200余萬元??梢?,代理人精益求精、精打細算,認真核算每筆借款本金及利息,為法院判決提供準確事實與法律依據,這是本案成功改判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是牢牢抓住程序違法問題不放松,是本案啟動再審的重要因素。
本案從一審到二審再到再審程序,最終成功改判,從實體上來講,原審法院固然在主要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存在問題,但其同樣在程序上存在違法之處,也為代理人牢牢抓住這一問題成功啟動本案再審程序提供了機會。比如,本案一審訴訟過程中,張某作為原告方,僅向法庭出示了轉賬記錄和還款計劃書,并未出示借條作為證據,王某某也未進行質證,但一審判決卻表述張某出示了三份借條并據此作出利息認定;二審對一審未出示的借條、錄音證據予以采信。針對此,代理人認為一審及二審存在嚴重程序錯誤和適用法律錯誤,加之在實體上存在借款本金及利息認定錯誤,故堅持申請啟動再審程序。最終N省高院作出裁定,指令H市中院再審,為本案成功改判創造了前提條件。因此,程序問題與實體問題一樣,猶如鳥之雙翼、車之雙輪,都值得每一名律師高度重視并在訴訟實踐中充分運用。
總之,每個人打官司都想贏,但根本決定因素在于事實、證據和法律。專業細致、嚴謹負責、精益求精是律師工作成功的關鍵所在,同時也是律師贏得當事人信賴的秘籍。每一名律師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尊重事實和法律的前提下,努力維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